4月22日,德国文化和媒体国务部长莫妮卡·格律特斯(Monika Grütters)在就修订德国文物保护法举行的口头听证会上表示,文物保护法修订案草案将于今年夏休前出台,并于2016年上半年正式生效。
新修订案将结合 2014年5月出台的《欧盟文物返还指令修正案》,整合德国目前实施的各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以完善文物保护立法,在文物保护立法层面更好地适应国际新形势,切实改善“1970年公约”在德国的执行情况。
德国于2007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1970年公约”,并于同年在国内通过“文物返还法”(简称),但该法令一直存在着实际操作性不强的问题。面对日益猖獗的跨国非法文物贩运和交易,联邦政府下定决心,通过修订法律,加强国际间合作等方式,坚决防范打击文物盗掘、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