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颁布的巴基斯坦第18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将精简中央机构,增加地方政府权利。根据该修正案,巴基斯坦中央政府将10个部解散,将部分中央权力下放给地方各省。这其中包括文化旅游部。原隶属于中央文化旅游部的国家电影审查委员会目前已解散,其权利已移交给各省,这样巴基斯坦的电影审查体制将发生重大变化,今年电影审查将由各地方电影审查委员会执行。目前旁遮普和信德两省的电影审查委员会已开始对外办公,对提出公映的国产和进口影片进行审查。俾路支省电影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目前正在被中央审核。普什图省鉴于特殊情况还没有独立的审查制度。该省的普什图语电影审批还将暂由中央政府代管。
巴基斯坦的电影审查制度自1947年建国以后几经变迁。1947年至1971年审查权利归地方,分为东、西两个大区,由坐落在达卡和卡拉奇的两个独立审查委员会分别负责东、西巴基斯坦的电影审批,1971年后电影审查权利统一收归中央政府至今。
巴基斯坦电影审查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庸俗污秽和暴力内容的影片流入市场。目前旁遮普和信德省电影审查委员会委员的构成主要来自知识界、政府官员、记者等。
根据目前的新体制,任何一省审查通过的影片都可以在全国放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