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拿大媒体报道,加拿大首条《反垃圾电邮法》(Anti-Spam Legislation)已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被视为目前世界上最严厉的打击垃圾电邮法例,旨在打击网络钓鱼、身份盗窃以及大量垃圾邮件充斥电子邮箱等违法行为。
根据联邦新法的相关法例,商户在向消费者发出电邮或其他电子信息前,必须征得后者的书面或口头同意。商户每发出一条电子信息,必须明确标明自己的身份,为消费者提供拒绝接收电子邮件和其他数码信息的机会,并且要保存收件人签署电邮名单的纪录。
《反垃圾电邮法》将分三个阶段实施:自2014年7月1日,发送商业电子讯息需获接受者同意的法例生效;自2015年1月15日,禁止在未经电脑拥有者同意下安装电脑程式的法例生效;自2017年7月1日,当局将可以对违法者展开法律诉讼。
在《反垃圾电邮法》正式生效后,只要消费者向加拿大广播及通讯管理委员会(CRTC)投诉,大量发送广告和商品信息的商户就可能面临巨额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商户违规最高可处罚1,000万元;个人触法,每次最高罚款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