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晚,德国文化国务部长格律特斯召集国内外专家及代表召开关于新《文物保护法》的报告会,介绍新法的内容调整。她指出,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面临重大威胁,肆意摧毁和非法买卖文物不仅出现在战争地区,也存在于世界上许多其他国家,限制和严厉打击这些现象正是新文物保护法的目的所在。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非法文物贸易在国际犯罪行为中位列第三,仅次于非法武器贸易和非法毒品贸易。格律特斯表示:“如今掠夺、盗墓以及非法买卖文物现象猖獗,有针对性、目标明确地肆意摧毁重要文物在一些地区已成为战争的手段。摧毁和掠夺文物及文化遗产的核心本质是战争犯罪。”伊斯兰组织对马里世界文化遗产地廷巴克图(Timbuktu)的摧毁,目前正在海牙国际法庭进行审判。
为了更好地承担在对抗毁坏和非法文物贸易中的责任,德国致力于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并实施了新的文物保护法,以适应国际新标准。德国新《文物保护法》自2016年8月6日起生效,包括了明确的进口条件和划分细致的责任条款,可以有效禁止具有可疑来源的物品贸易,阻止通过非法渠道进口文化产品。倘若文物通过非法渠道进入了德国,新法也拟定了更为完善的规定,使其有更便捷地通道得以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