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0年6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2009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
综 述
2009年,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进入了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有序发展的新阶段。全区环保工作立足于构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和建设生态西藏,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污染防治和辐射环境管理,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各项环保工作成效明显,全区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目 录
环境状况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固体废物
辐射环境
草地/森林/湿地
生物多样性
环境保护专栏
环境保护政策与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污染控制
辐射环境管理
环境执法
环境宣传教育
环境监测与科研
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
2009年,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状况保持良好,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
状况
主要江河水系 2009年,雅鲁藏布江、金沙江、怒江、澜沧江等主要江河干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域标准;拉萨河、年楚河、尼洋河等流经主要城镇的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标准;发源于珠穆朗玛峰的绒布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水域标准。
湖泊 2009年,羊卓雍湖、纳木错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水域标准。
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 拉萨市4个饮用水源地及其它6个地区行署所在地市镇17个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良好,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9年,全区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41.55万吨和2513.68万吨,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中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为736.85吨和14663.15吨。
措施与行动
加大了1家国家重点、10家自治区重点监控水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昌都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拉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其它五地区行署所在地市镇及两个口岸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实施了山南地区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工程。
完成了全区74个县级城镇、3个一类口岸所在地市镇和11所大型学校的14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水质监测,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档案,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009年,全区主要市镇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优良,拉萨市、日喀则市、昌都镇、泽当镇、八一镇、那曲镇等6市镇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主要市镇空气质量 2009年,6市镇二氧化硫日均值介于0.001~0.066毫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为0.007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二氧化氮日均值介于0.001~0.072毫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为0.014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拉萨市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介于0.011~0.384毫克/立方米之间,超标率为1.1%;日喀则市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介于0.011~0.270毫克/立方米之间,超标率为1.4%;昌都镇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介于0.015~0.172毫克/立方米之间,超标率为1.4%;泽当镇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介于0.011~0.150毫克/立方米之间;那曲镇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介于0.022~0.215毫克/立方米之间,超标率为1.9%;八一镇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介于0.005~0.046毫克/立方米之间。6市镇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50毫克/立方米,总体上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按空气污染指数统计,2009年全区6市镇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分别为拉萨市98.9%、日喀则市98.6%、昌都镇98.6%、泽当镇100%、那曲镇98.1%、八一镇100%。造成轻微污染或轻度污染主要因子为可吸入颗粒物,其原因主要是受冬春季节降水少、气候干燥、大风等自然因素导致空气中浮尘增加。
重点城市空气质量 2009年,拉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日均值介于0.002~0.023毫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为0.009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均值介于0.004~0.072毫克/立方米之间,年均值为0.02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日均值和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范围为0.011~0.384毫克/立方米,超标率为1.1%;年均值为0.048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降尘量平均为7.50吨/平方公里?月。按空气污染指数统计,拉萨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61天,占98.9%,其中优占63.8%、良占35.1%、轻微污染占0.3%、轻度污染占0.8%。
珠穆朗玛峰地区空气质量 2009年,珠穆朗玛峰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良好状态,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
酸雨 2009年,拉萨市降水pH值范围在7.1~8.5,未出现酸雨。
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2009年,全区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5.41亿标立方米,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为960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179吨。
加强了2家国家重点、20家自治区重点监控大气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全区大力发展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2009年全区用于农村沼气建设资金为2.39亿元,截止2009年底,累计完成全区7个地(市)、53个县11.4万户农村沼气池建设,向39万户农牧民家庭发放了太阳能灶。截止2009年,全区建有县级和乡级光伏电站近400座,总装机容量9000千瓦。
2009年,拉萨市环境噪声声源构成中,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生活娱乐噪声仍占主导地位。
2009年,拉萨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昼夜等效声级范围为:一类区介于36.4~55.3分贝之间,昼间均达标,夜间超标率为27.8%;二类区介于44.7~64.8分贝之间,昼间超标率为12.5%,夜间超标率为40.3%。
2009年,拉萨市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较好,等效声级介于65.2~73.4分贝之间,年均值为69.3分贝,年均值与上年基本持平。测定道路总长度为64.2千米,超标路段达20.9千米,超标率为32.5%,较上年下降7.5%。
2009年,拉萨市主要城镇道路路面不断改善。加大了施工和娱乐噪声扰民问题的监管与查处力度;继续开展全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与监督检查,查处噪声污染企业9家。
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采矿弃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是我区主要的城市垃圾。
工业固体废物 2009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1.12 万吨,绝大多数外排。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占用耕地。
城市垃圾 2009年,拉萨市、日喀则市年城市垃圾产生量共27.01万吨,年清运城市垃圾量27.01万吨,年城市垃圾处理量26.81万吨。
珠穆朗玛峰地区垃圾 珠穆朗玛峰登山大本营设置了6个垃圾收集池,收集登山者和旅游人员产生的垃圾,并定期清运。
2009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禁止“白色污染”工作,检查农贸市场、超市、个体工商户近3000家,查处7家,收缴塑料袋26吨、塑料饭盒4.5万余个、一次性塑料杯20箱,并发动环保企业免费发放环保布袋15000余个。
2009年,开工建设了拉萨市当雄县、墨竹工卡县,昌都地区八宿县,日喀则地区定日县、亚东县、聂拉木县樟木镇,那曲地区巴青县,阿里地区札达县,林芝地区米林县、波密县等10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了拉萨市林周县、日喀则地区江孜县等23个重点城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前期工作。完成了6地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的前期工作。
2009年,西藏自治区辐射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良好。
2009年,全区现有62枚密封放射源,806(套)台射线装置,密封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处于安全监管状态。环境地表γ辐射瞬时计量率介于81.7~173.9nGy/h之间,环境地表γ累积计量率介于188.0~196.3nGy/h之间,天然放射性水平保持在本底涨落范围内。
继续开展全区19个国控网点的辐射环境常规监测。对1台(套)射线装置、5个电磁辐射场(站)、伴生放射性重点矿山13家进行了监督性监测。首次开展了湖面宇宙射线测量。对全区22家放射源使用单位进行了安全监管。2009年,共获得辐射环境常规数据914个,湖面宇宙射线监测数据300个,伴生放射性重点矿山监测数据867个。
草地 2009年,全区共有天然草地8200万公顷,其中,可利用天然草地面积5500万公顷。由于受全球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局部地区出现草地退化和沙化现象。
森林 全区现有森林1462.6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 11.91%。
湿地 全区湿地600余万公顷,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4.9%,名列我国首位,并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高原湿地。
2009年,开展了森林、草地、湿地等领域的生态补偿研究,启动了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强化退牧还草工程管理,加强草原“三害”治理。
2009年,全区共完成植树造林74.28万亩,新封育面积42.25万亩。继续实施长江上游“三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投入资金2445万元,建设生态公益林2.1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投入资金1850万元,完成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荒地造林15万亩。落实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75846万元,对全区7地(市)65个县(市、区)的15169.1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进行了管护。实施了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完成工程造林近29.61万亩。
西藏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是生物多样性重要基因库。
物种 西藏有野生植物9600多种,高等植物6400多种(其中,维管束植物5700多种,苔藓植物700多种),隶属270多科,1510余属,有855种为西藏特有。有特殊用途的藏药材300多种。
西藏动物种类极为丰富。野生脊椎动物798种,已有125种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占全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1/3以上,有196种为西藏特有。西藏野驴、野牦牛、藏羚羊等物种为我国特有的珍稀保护动物。此外,西藏还有多种特殊的裂腹鱼类,其种类和数量均占世界裂腹鱼类的90%以上;鸟类488种,有22种为西藏特有鸟类;昆虫类近4000种。
据初步统计,西藏水生生物中的浮游动物760多种,其中,原生动物458种,昆虫208种,鳃足类56种。水生植物中硅藻类共计340种。
自然保护区 截止2009年底,全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5个(其中,国家级9个,自治区级11个,地市县级25个),保护区总面积41.26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38%。
生态功能保护区 截止2009年底,全区已建立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21个(其中,国家级1个)。
落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470万元,开展珠穆朗玛峰、拉鲁湿地、羌塘三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
对《西藏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颁布实施。林业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保护藏羚羊打击盗猎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惩治了一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232起,全年未发生重特大盗猎野生动物案件。
对《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和《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国务院审议通过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组织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009年2月18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确定为国家重点生态保护工程,提出用近5个五年规划期的时间,投入资金155亿元,实施3大类10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到2030年基本建成西藏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把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确定为重大民生工程,成立了由郝鹏常务副主席任组长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出台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意见》,编制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以《规划》批准实施为标志,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步入了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有序发展的新阶段。
自然保护区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开展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西藏森林、草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水资源保障和矿产资源开发等6个领域的生态补偿研究,启动了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试点工作。在全区启动了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工作,林芝地区编制了《生态林芝建设规划大纲》,拉萨市扎实推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实施了14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落实2009年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540万元。编制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009年,全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608份,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59份、报告表40份、登记表509份。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环保方案484份(其中,延续项目257份)。对国道318线日喀则至拉孜公路改建工程等1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专项验收。
完成了全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对全区7地(市)73个县的污染源普查进行了全面验收考核,编制了《西藏自治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报告》。完成了拉萨市西郊水厂和日喀则市东郊水厂污染整治工作。开展了尾矿库环境执法检查,依法关闭了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选矿企业7家,责令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10家。对拉萨周边砂石采挖进行了整顿规范,责令停产、关闭砂石采场42家。落实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1226万元,加强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2009年,全区共征收排污费825万元。
完成了西藏自治区辐射监测实验室及配套废物贮存间项目建设。对4家单位核发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开展了电磁辐射设备(设施)查漏补缺工作,查处未申报基站2219个。全年共审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应用、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5份。
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突出“以人为本,环保为民,加快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这一主题,全面开展了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环境保护、农产品生产基地及食品加工企业环境监测与监察等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开展全区重点交通干线、旅游景区及主要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区共出动环境执法检查人员1812人次,执法车辆967台次,共检查企业(项目)626家,查处存在突出环境问题企业(项目)90家。开展了全区环境执法后督察,检查发现整改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督办环境问题及新出现的环境问题2家,并纳入所在地政府挂牌督办。
2009年,全区共接到来信来访举报的环境问题481起,办结460起,处理率达到95.6%。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5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6·5”世界环境日期间,召开了2008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副主席孟德利发表了纪念“6?5”世界环境日电视讲话。开展了2009年保护母亲河行动等纪念“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了以“消除白色污染,呵护美好家园”为主题的2009年“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各地市不断创新宣教形式,加大宣教力度,拉萨市举行了“6·5”世界环境日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万人签字仪式,林芝地区开展了“建设生态地区,我们在行动”签名活动。
2009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共接待27批国内外来访团组,真实客观地介绍了西藏的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2009年,在《西藏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共刊登231篇有关西藏环境保护的文章,全年共编发《西藏环保信息》12期605条。
开展了水、气、声环境质量各类常规监测,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三同时”验收监测、珠穆朗玛峰等典型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2009年共取得各类监测数据32727个,编制各类监测报告263份。编制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报告》。启动了全国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技术援藏工作,广东、上海等7省(市)选派10名环境监测技术人员进藏开展工作。
围绕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构建开展了相关科研工作。“西藏生态安全研究”成果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009年,在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组建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全区共有各级环保机构101个,专兼职环保人员5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