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任中国驻纳米比亚大使期间,我曾处理过一起中国渔工在纳米比亚港口遇害的案件,并且帮助多名渔工讨回了被船主拖欠的工资。
中国渔工惨遭不幸
2001年11月13日早晨,有人从沃尔维斯湾市给使馆打来电话称一名中国渔工在港口被歹徒开枪打死。获此不幸消息后,我立即派领事部主任张忠民等前往了解案情。张忠民等驱车400公里,于下午1点多钟抵达案发地。
经了解,受害渔工叫姜连奎,是辽宁某公司派到西班牙英菲特公司诺美号渔船上的劳务人员。诺美号船主是一名西班牙籍韩国人,该船在大西洋作业期间发生机械故障,漂泊到纳米比亚海岸,停靠在沃尔维斯湾港口。船主无钱维修便弃船而去,留下中国渔工在船上。11月12日晚,姜连奎等人上岸到一家华侨开的店铺打牌。不久,几名歹徒闯入店中寻衅闹事,并与姜连奎发生口角,一怒之下开枪将其打死后逃之夭夭。
弄清楚以上基本情况后,我一面让张忠民等在港口与已经介入调查的当地警方交涉,一面派使馆武官庞延东大校与驻在国警察总署交涉,要求其立即追查案犯、依法惩凶,确保纳米比亚侨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又派政务参赞与驻在国外交部就此命案进行交涉,要求外交部全力协同警察总署妥善处理此案。接着,使馆将中国渔工遇害案及已做的工作向国内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并请国内立即派代表到纳米比亚处理后续问题。
确保渔工基本生活
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过程中,我们进一步了解到,滞留在船上的其他中国渔工也身处困境。这20多名渔工来自东北三省的5个城市,由几家公司先后派出,在船上工作时间不等,上船以来未领到工资,如今还面临着断水、断炊。渔工们要求使馆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特别是帮他们向船主讨要拖欠的工资。
这可着实让我们犯了难。一来,中国渔工虽被困于纳米比亚港口,但船主不是纳米比亚人,此时人又已经溜走了,身在何处无人知晓;二来,当初派他们出国工作的机构不止一家,一时很难联系上全部当事的公司;更重要的是,使馆属于外交机构,直接出面替渔工讨要工资并不合适。但渔工们似乎并不能完全理解这些,他们坚持自己是中国人,到了国外受中国使馆领导,因此,使馆有责任为他们讨要拖欠的工资。
不管怎么说,当务之急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我首先让张忠民安排好渔工的基本生活,保证大家有水喝、有饭吃。接着,与当地港务部门取得联系,请他们协助寻找弃船出走的船主。当地港务部门积极协助使馆与船主取得了联系,并向其阐明了使馆的立场和要求。船主表示接受中国使馆提出的要求,请港口供应站先垫付有关费用,向船上提供淡水和食物等生活必需品,也愿意协助处理遇害者的后事,但始终对支付拖欠工资问题未置可否。
帮渔工打赢了官司
经国内主管部门与各有关方面努力协调,两名代表于2002年1月19日来到纳米比亚。国内公司派来的代表是替渔工向船主索要拖欠工资的合适人选,而使馆虽不宜替任何个人向其债主讨要欠款,但指导和协助国内代表工作却是可以做到的。然而,一个很大的难题摆在我们面前:由于船主不在纳米比亚,代表无法与之当面谈判。无论是通过我们自身的力量把船主叫到纳米比亚来,还是中方代表前往西班牙或韩国寻找船主,实施起来都困难重重。
经过仔细分析研究,一个方案浮现在我脑海中:纳米比亚法制比较健全,如果中方将此案诉至当地法院,当地法院一定会受理,到时就不愁船主不来应诉。国内代表也认为这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果然,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很快启动了司法程序,发传票通知船主前来应诉。在多方的不懈努力下,船主被迫来到纳米比亚接受了法院裁定,答应全额支付拖欠中国渔工的工资,并妥善处理渔工的其他相关事宜。
船主决定卖船还钱。经过一番周折,终于有了买主。国内代表积极地做买卖双方的工作,促使卖方和买方最终达成了协议。经过近两个月的不懈努力,3月12日,买卖双方代表在沃尔维斯湾签约,买方当场向卖方支付了全部购船款项。随后,在使馆大力协助下,原船主代表与中国渔工就解决拖欠工资问题达成了协议,当场付清了拖欠他们的全部工资,并且为要求回国的10余名渔工买了机票。其余几名愿意留在船上继续工作的渔工,也与新船主签署了劳务合同。
国内代表感到如释重负,全体渔工也对使馆感激不尽。至此,这起在纳米比亚一度闹得沸沸扬扬、久拖未决的渔工案所涉及的债务和赔偿等问题终于获得解决。(本文作者曾任中国驻莱索托、驻纳米比亚大使,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