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记者从文化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899部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4家正式公布。截至目前,我国已公布《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2274部,“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80家。
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张志清介绍了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特点:一是名录申报范围扩大,如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申报了8部珍贵的宋元名拓,这是我国香港地区首次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之前名录曾收入我国澳门地区申报的古籍;二是汉文古籍中不乏珍品,如《赵城金藏》残失的“黍”字号一卷,清雍正四年内府铜活字印本光绪间描润本《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南三阁《四库全书》26部等;三是随着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不断推进,珍贵的民族文献典籍数量日益增多,本批西藏自治区有100多家古籍收藏单位申报了400多部古籍,包括公共图书馆和寺庙,成为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一大亮点。
配合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公布,国家图书馆将于今年的文化遗产日推出“民族记忆 精神家园——国家珍贵古籍特展”,将从2008年以来的5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中精选100多部极具代表性的珍贵文献进行展示。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表示,我国于2007年实施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近10年来取得了丰硕成果,建立起古籍保护工作机制,展开了全面的普查、修复工作,基本建立了古籍分级管理和保护制度,同时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民族文字古籍保护成效显著。接下来,将着力编制好《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十三五”时期规划纲要》;开展古籍保护的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进一步发挥协调作用,建立完善古籍普查登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古籍普查登记任务,形成《全国古籍普查登记目录》和《中华古籍总目》;继续推进古籍分级保护;开展古籍修复和数字化工作;深入开展海外中华古籍的合作保护;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传播技术手段和传统传播方式,加大中华优秀古籍的宣传推广力度,普及知识、服务社会、带动全民参与古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