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谈会现场
编者按:1月6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文化系统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分析面临形势,全面部署2012年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山西、安徽、湖北、重庆、宁夏5省(区、市)文化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发言或提交书面材料,介绍了所在地区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进展、做法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现将其发言摘编如下。
加大力度 加快进度
深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
山西省文化厅厅长 张明亮
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全省文化系统实际,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开展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改革进展情况
2011年4月,以省歌舞剧院、省曲艺团、省晋剧院、省话剧院、省京剧院5家院团为基础,组建了山西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晋剧院经中央同意保留事业体制。省歌舞剧院、省曲艺团、省话剧院、省京剧院核销事业编制,人员已妥善安置。同年4月,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联合下发《山西省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晋文发〔2011〕21号),我省市、县两级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全面推开。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文化厅分别召开会议,及时进行部署。截至2011年12月底,全省国有文艺院团已全部完成改革任务。
二、工作体会
经过3年的改革探索,山西省基本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演艺产业布局、剧种科学保护和演出市场的初步调整,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是推进改革的决定因素。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3次省委常委会、2次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3个文件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王君同志亲自担任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并且4次深入基层调研,主持召开6次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为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领导保障。
第二,政策的完善配套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改革不仅是结构调整,也是利益格局的调整,改革推进顺利与否,配套政策是关键。山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规定,确保职工利益不因改革而受损,确保财政拨款的渠道和总量不变,确保支持转制院团改革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
第三,“出人才、出作品、出活力”的良好局面是推动改革的最终目的。改革后,山西基本形成国有、集体和民营院团竞相发展,大剧种、小剧种平等竞争的良好局面。院团创造的活力竞相焕发,创新的动力前所未有,我省通过各种渠道培养、引进300多位各类艺术人才,推出50多台精品力作,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市场和经济收入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许多转制院团都实现了收入翻番。
创新体制机制 加大扶持力度
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成效初显
安徽省文化厅厅长 杨 果
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改革与发展,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列入每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省政府重点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标准,列入“一把手工程”,对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这一重点、难点工作,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强力推进。安徽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和态势:
一是转制任务全面完成。各地有关部门把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省93家国有文艺院团中,省徽京剧院保留事业性质、实行企业化管理,17家撤销,75家转企改制后合并重组为53家演艺公司或集团公司。目前,除个别转制院团人员社保属地衔接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外,全省转制院团工商注册登记、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法人、在职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等一系列工作均已完成,真正做到了“可核查、不可逆”。
二是新型机制初步建立。转制院团围绕重塑合格文化市场主体,从完善企业产权、组织、管理制度入手,研究制定业务运营、薪酬分配、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人事、财务和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建立适应市场要求的艺术产品生产机制和演出经营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资产经营责任制。其中,安徽再芬黄梅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转企改制、股份制改造、上市“三步并作一步走”,创造了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新经验。
三是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各级财政都建立了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每年文化建设投入增幅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在资金投向上,突出“谁改革支持谁、改革不吃亏”的政策导向,转制后的院团原有事业费保持不变,总量不减,并从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宣传文化发展基金中拨出专款,对文化体制改革走在全省前列的芜湖、滁州等6市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不等的奖励。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省直院团的支持力度,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省演艺集团设施更新、剧目创作和人才培养,演出场次补贴由每场2000元增至7000元,2011年还安排5000万元专门解决5个省属院团转制中的特殊问题。
四是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安徽演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省内28家演艺单位组建“安徽演出联盟”,在国家大剧院成功举办“营销推介会”,现场签约787场次演出订单,协议金额达1792万元。怀宁县黄梅戏演艺中心创作生产的大型黄梅戏《独秀山下的女人》荣获第十二届中国戏剧节最高奖项——优秀剧目奖。在加强艺术创作的同时,转制院团的营业收入和职工年平均收入也有了明显增长。2011年,安徽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全年演出达2155场,经营收入4500万元;芜湖艺术剧院职工年平均收入从1万多元增长到4.5万元。
(此为杨果提供的书面材料)
加强领导 多措并举
全面提速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
湖北省文化厅厅长 杜建国
2011年,我厅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加快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省100家国有文艺院团,完成转企改制38家,撤销10家,划转为公益性保护传承机构25家。
一是领导重视,加强对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文化体制改革摆在全局工作中的突出位置,进行重点部署,文化体制改革成为名副其实的“一把手”工程。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省长王国生同志先后担任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前后,李鸿忠书记等省委、省政府领导深入省直院团调研文化改革发展。2011年7月,我省召开了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动员大会,王国生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明确提出要按照中央要求全面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2011年12月,省委督办室给各市、州党委书记发出专项督办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
二是强力推进,推动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湖北省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意见》,召开全省文化系统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会议进行部署,要求除中央明确保留事业单位性质的4家院团外,其他96家院团都要按照“转制、整合、撤销、划转”的方式进行改革。率先推动省直院团改革,整合省歌剧舞剧院、省地方戏剧院、省话剧院、省演出中心、湖北剧院、省文化艺术器材公司、湖北音像艺术出版社7家单位组建湖北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大对市县级院团改革的指导力度,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到各市州、直管市逐一进行调研督查。
三是争取政策,助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我省针对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资产底子薄、人员包袱重、市场发育程度低、缺乏市场运营经验等实际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省财政继续拨付原有预算经费;转变财政投入方式,通过购买公益性演出和服务、补助公益性演出和低票价惠民演出、资助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精品艺术创作生产及文化产业发展等方式,支持转制院团发展;院团转制成本由财政据实结算;财政拨付一定的开办费;转制院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院团转制前的离退休人员,继续按原有渠道和标准享受离退休待遇和医疗待遇;对转制院团人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
以改革促发展
推动演艺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 汪 俊
重庆市高度重视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目前,8家市级、19家区县级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任务已经完成。我们着眼解放和发展院团艺术生产力,通过改革推动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一团一策,分类实施改革。市级院团采取4种改革模式:市歌舞团整体划转给重庆广电集团,利用广电媒体优势,组建了重庆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市京剧团、市话剧团划入红岩联线,与红岩联线下属的3家公司整合组建了重庆红岩文化产业集团;市杂技团、市曲艺团、市越剧团、市演出管理处全部资产合并,成立了重庆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川剧院、市歌剧院经中央批准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实行企业化经营。区县院团采取3种改革模式:8家转企改制成立了演艺公司,9家划转当地文化馆、非遗传承机构,2家予以注销。
二是坚持借势发展,政策保障改革。采取“5+5”的政策体系,2010年明确了5个方面政策。第一,人员安置实行“老人老政策、新人新办法”;第二,财政投入不减反增,以2009年投入为基数,连续3年按10%递增;第三,每个转制院团一次性给予400万元,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补缴部分财政“兜底”;第四,成立艺员管理中心管理离退休人员和未聘人员,其医疗保险费、病员慰问费、老同志活动费等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第五,为院团配置团场、剧场,未完成配置前,由市财政出资租用场地。2011年,又落实了5个方面政策。第一,国有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绩效工资比照全额事业单位执行,由市财政统筹解决;第二,在职人员按照人均3000元/月的标准作为绩效工资执行,由市财政纳入经费预算;第三,政府购买演出从每年1000场增加至2000场,平均每场1万元;第四,院团演出场次补贴分100、150、200场3个档次,分别给予每场1万元、1.5万元、2万元补贴;第五,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文艺作品和个人,由市财政按1∶1的比例配套进行奖励。
三是坚持创新机制,纵深推进改革。建立3个机制来激发院团活力。第一,创新拨款机制,经费养事。财政对院团演职人员津补贴补足部分的40%以项目经费方式拨付。院团剧目创作采取项目制,院团申报、专家委员会审定、经费随项目走。第二,创新考核机制,奖优惩劣。对院团按年度进行工作目标考核,主要设置出作品、出人才和出经济效益三大类指标。第三,创新分配机制,多干多得。转企改制院团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建立岗位薪酬制度,按工作绩效进行分配,岗位定期评聘,薪酬随岗变化。暂时保留事业单位人员实行绩效工资,薪酬随工作岗位、工作量和工作业绩浮动。
通过改革,我市的文艺院团走上了良性发展轨道,在出人才、出作品、出效益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重庆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演出200多场,实现总收入2796万元,分别是转制时的8.8倍和2.8倍。重庆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实现总收入5433.6万元,是转制时的2倍。
统一认识 抓住机遇
大力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杨玉经
宁夏按照中央确定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大力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全区13家国有文艺院团,有8家院团实施了转企改制,5家规模较小的市县院团进行了划转、撤销,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营造支持院团改革的氛围环境。自治区党委、政府对院团改革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总负责,及时就有关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到先进省(区、市)学习取经,明确工作思路和推进措施。在此基础上,文化厅全力跟进,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协商,结合宁夏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特别是针对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特殊性进行广泛深入研究,通过会议、走访、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形成了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整体合力。
二是抢抓改革机遇,切实解决院团累积的重点难点问题。考虑宁夏文化市场小、文化消费能力低、演艺资源少且散、主体实力不强等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小省区办大文化”的要求,明确了最大限度地优化整合现有资源、组建成立宁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撤销、划转规模实力较小市县院团的工作思路,借改革的有利时机,一次性解决长期以来积累形成的矛盾问题。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并通过市场较为成熟的歌舞、杂技类院团,反哺京剧、秦腔等非遗艺术剧种院团的方式,促进演艺事业的全面繁荣发展。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积极稳妥推进院团转企改制。结合实际,科学进行顶层设计,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如按照“改革不减经费”的要求,以2011年部门预算为基数,对单位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予以全额保留,对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和转制时提前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各项费用另行负担;对从事舞蹈、戏曲武功特殊艺术表演专业的人员放宽提前退休政策,并把原有离退休人员和转制提前退休人员从企业剥离出来,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人员负担;对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采取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与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差的问题等。
四是强化工作落实,确保转制院团持续发展。在保持系统稳定、实现平稳过渡、配备精干班子的同时,配置优质资产,设立文化体制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转制院团“一团一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落实“十二五”创作规划和年度创作计划,转制院团呈现出精品剧目、演出场次、演员收入“三增加”的良好局面。2010年至今,宁夏话剧团共演出话剧337场,专场歌舞节目137场,实现演出收入496.6万元,演员人均收入达到3800元。银川艺术剧院实现经济收入1400万元,演员月人均收入由转制前的2800元增加至3500元,实现了社会和经济效益双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