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
“文物保护总目标是到“十二五”末,第一至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险情排除率达到100%,基本要完成抢救性保护任务,世界文化遗产和150处重要大遗址的保护规划编制启动率达到100%,文物博物馆一级风险单位中文物收藏单位的防火、防盗设施达标率达到100%。”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在今日举行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新闻发布会上指出。
《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15日正式对外公布。《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新闻发布会今日下午举行。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孙志军;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国家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之鑫;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介绍了各自部门落实规划纲要的思路和举措,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我们国家是文明古国,有很多文化遗产的遗存,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一部分文化遗产是过度被开发利用了,而另外一部分则存在消亡的可能性。那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在哪些方面采取哪些措施,来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
励小捷回答说,我们国家是文明古国,文化遗产数量丰富,年代久远,上下五千年文明史与我们的考古发现证明中华文化绵延不断,一直传承一种文化下来的在世界上只有我们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在我们工作上分成了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两个部分。
“十一五”期间,国家文物保护的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就拿中央投入来说,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达到140.2亿元,是“十五”期间文物保护经费投入的近10倍,投入增长的幅度和力度都是非常大的。在“十一五”期间,我们搞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基本摸清了全国不可移动文物近77万处,77万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信息都均已记录在案。同时还进行了长城资源的调查、重大文物保护工程、灾后文物保护工程,包括四川汶川和青海玉树震后文物保护工程。开展了大遗址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水下文物保护等重点文物保护工作。
经过“十一五”的努力,全国文物保护的状况得到了切实的改善。目前,我国已经拥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352处(一到六批的国宝),历史文化名城117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50处,申报成功的世界遗产41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29处,世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4项,单独的自然遗产8项。
“十二五”时期,我们将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中提出的“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这个目标,基本建成我国文物保护理论体系、法律体系、管理体系、安全体系、博物馆体系、公共服务体系、人才队伍体系、科技创新体系、社会参与体系、传播体系等。”
在“十二五”时期,重点实施20项重大工程。在基础工作方面,包括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刚才提到的第三次文物普查主要普查的是不可移动的文物,包括古建筑、庙宇、大运河这些不可移动的文物。国有可移动文物主要是馆藏文物。当然这里面提到的国有不仅是国有馆藏的,包括国有企业、高等院校、以及一些相关行业中所收藏的文物。人才队伍能力提升、重大科技攻关、文物监测平台建设和文化遗产安全等。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方面,包括古村落古民居保护、近现代重要史迹保护、少数民族地区重点文物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等方面都要进行大量的工程建设实施。
在博物馆建设方面,包括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基层博物馆建设、优化博物馆体系、创新博物馆管理机制等。
总目标是到“十二五”末,第一至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大险情排除率达到100%,也就是说基本要完成抢救性保护任务,文物保护说起来也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抢救性保护;另一个是维护性保护,“十二五”末抢救性的保护任务我们要基本完成。世界文化遗产和150处重要大遗址的保护规划编制启动率达到100%,文物博物馆一级风险单位中文物收藏单位的防火、防盗设施达标率达到100%。
以上重点说的是文物保护。在非物质遗产保护方面,“十一五”期间,这项工作有了显著的进展。2011年,国家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使非物质遗产保护有了法律依据。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我们十分重视体现民众的主体地位,动员全社会参与保护。文化部和各地文化部门利用“文化遗产日”和民族传统节日等,充分发挥民众的主体地位和积极性,支持民众开展民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论坛、讲座等活动,增强了社会民众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我们注意遵循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规律,探索科学保护方式。探索并实施了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多种保护方式。
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措施主要有四项:一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传承人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
二是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继续稳步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新设立20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探索和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范式。
三是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和保护工程。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统一标准,做好普查资料的整理录入,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源库、项目库、专题数据库、研究资料库、公众数据库。建设覆盖全国的数字化保护系统平台。
四是启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试点建设工程。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依托,试点建设10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性展示传习中心,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