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4日在京召开的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获悉,我国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截至2011年12月,全国文化系统2102家承担改革任务的国有文艺院团,已完成和正在进行转制、撤销和划转的院团达1176家,占承担改革任务院团的56%,另有300家院团已经确定改革路径,内蒙古、河南、湖南、江西、广西、甘肃等省(区)的626家院团正在深入开展调研,完善配套措施,加快推进改革进程。
目前,全国六成省级、五成地市级、四成县级国有文艺院团完成改革任务。江苏、安徽、陕西、山西、河北、重庆、宁夏、贵州等8省(区、市)基本完成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任务。
通过深化改革,演艺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全国各地共组建演艺集团公司5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