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化原创性的三点思考
在“2011中国版权年会”上,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表示,目前国内很多文化艺术作品创造力不够,90%的作品是属于模仿和复制的。今后国家将通过设立文化创意扶持体制和基金提高文艺作品创新能力。他举例,目前我国一年文艺作品的创作量达到4300多部,但是公众知道的、阅读的却不多,“原因就是创新能力不强,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国人喜欢看外国大片,因为对方创意和传播能力比我们强。 ”柳斌杰还特别做了说明,说这个“90%”所指的范围是“电影、电视、小说等领域都包括”。
应该看到,由版权局长以如此严厉的方式直截了当地谈论我们的文化创造原创性不够的问题,还是相当罕见的事情。按照我的理解,这种情形的出现,不外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其一,专门探讨研究文化体制改革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刚刚结束不久,全会对于文化创造问题的高度关注显然是柳斌杰作出此番言论的主要动因所在。其二,此番言论也非常有力地证实,当下时代我们文化产品的原创性缺失问题,已然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带有很大普遍性的问题。无论是柳斌杰的言论,还是中国当下时代那样一种深深陷入到文化复制陷阱之中的文化状况,都充分说明,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才能够有效地改变如此一种不尽合理的文化创造现状,确实已经到了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地步了。
面对着90%的文化产品都属于模仿和复制性质这样一种严峻的文化现实,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呢?认真地思虑一番,我大概形成了以下三个方面的想法。
其一,或许无为而治才算得上是一种强化文化原创性的有效手段。我注意到,在最近一次回答记者关于如何提高文化软实力的提问时,王蒙强调:“我个人有一种观点,软实力既然是软实力,它应该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如果你把它挂在嘴上,为了软实力而软实力,反倒会影响我们文化的感染力、凝聚力和说服力。而文化需要的不是显示力量,需要的是感动、兴趣、不知不觉的一种感染。文化是慢慢自己自动发展而成的,不是靠积累实力能积累起来的。 ”仅仅依靠政府若干文化机构短时期内的努力就可以有效地提升我们的文化原创性,提高我们的文化软实力吗?有着超过大半个世纪以上丰富人生经历的王蒙在这一方面的体会应该是非常真切的。既往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告诉我们,在有关文化创造的问题上,有些时候,无为而治可能更好。这里需对如何“无为”略作解释,放眼整个世界,其实不难发现,即使包括西方国家在内,对于一些高雅的文化原创性事业都是有财团予以资金大力支持的。因此,我这里所讲的一种无为的理想的状况应该是,一方面国家加大对于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对于文化事业的发展本身尽可能不做行政性干预。
其二,我们注意到,柳斌杰在谈到90%的时候,曾经特别指明,他这里所说的文化产品范围是“电影、电视、小说等领域都包括”。实际上,柳斌杰此处所并列指出的电影、电视与小说,严格地说并不在一个层面上。如果说电影与电视还可以说在一个层次上的话,那么包括小说在内的文学创作就明显属于另外一个层次了。就一切文化创造种类的逻辑层面而言,最基础的一个层面就应该是文学创作。这也就是说,只有最基础的文学创作的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表现出突出的原创性,其他种类的文化产品才有可能谈得上原创性意义的具备。但从现实的情形来看,文学创作却是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反而是越来越处于边缘化的位置。别的且不说,单就一位流行歌星只要唱一首歌,就可以动辄得到数十万元报酬,而稿酬制度却长期得不到提高,只是维持在几十年不变的低水平线上,一位作家写一部数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发表之后的稿酬不过只有两三万元而已,就能够看出文学创作事实上处于怎样一种尴尬的处境了。假如文学创作的地位得不到切实的改变,所谓文化产品原创性的提升,恐怕就永远只能停留在口头的层面上。
其三,说到文化产品的原创性问题,就让我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大,由于战争期间的缘故,当时西南联大的办学条件是相当困难的,但就是这个办学条件很差的联合大学,居然涌现出了许多一流的人才。中国现代科学史与文化史上的很多大师,就是西南联大培养出来的。原因何在呢?历史学家何兆武在《上学记》中说得很明白:“学生的素质当然也重要,联大学生水平的确不错,但更重要的还是学术气氛。‘江山代有才人出’,人才永远都有,每个时代、每个国家不会差太多,问题是给不给他以自由发展的条件……而个人的独创能力实际上才是真正的第一生产力。如果大家都只会念经、背经,开口都说一样的话,那是不可能出任何成果的。 ”很显然,何兆武在这里说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曾经有一段时间,人们都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现在看起来,科学技术本身的发展,所依凭的,也是个人的创造力。如果个人的创造力得不到很好的发挥,那么,一切文化产品的原创性,恐怕也就很难谈得上了。因此,要想切实地提升我们文化创造的原创性,首当其冲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采取一种合理的方式保证个人独创能力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