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关键在于用实践精神和创新意识使这个体系的科学内容为广大群众普遍接受、真正认同、自觉践行。而通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使其基本要求在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制度措施中得到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才更能取得实效。
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发挥好文化产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作用。
首先,着力强化政府对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在我国,各级政府是公共文化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和提供者,应抓紧建立完善公益文化事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流通的准入机制、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强对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引导,完善项目申报、扶持、考核、奖励办法,特别是政府采购的公共文化产品要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优秀公共文化产品给予鼓励和支持,对低俗媚俗等现象予以抵制,形成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良好文化生态。
其次,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在遵循文艺创作规律、尊重艺术家个性劳动的基础上,完善对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过程实行全方位扶持的工作机制。特别是要把农村题材更多地纳入舞台艺术生产、电影和电视剧制作视野,加大群众文艺人才培养和精品创作的扶持力度,通过举办农村题材的小戏小品比赛、展演、评奖等活动,不断推出新人新作,为农村文艺舞台注入生机和活力。
第三,着力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传播途径的多样化发展。除了原有传统报刊图书、广播影视、戏剧演出等传播途径外,还要依托数字报刊、网络传播等新兴传播载体。另外,还要关注公共文化服务对象群体,积极创造条件,分类别、多层次提供各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化产品,使广大群众各取所需,各享所爱。
第四,着力扩大公共文化产品的对外影响力。
丰富公共文化活动内容,发挥好文化活动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以文娱人、以文化人”的作用。
首先,在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人们正确对待利益,妥善处理矛盾,培育和谐精神,融洽人际关系,形成良好风尚。
其次,在开展送文化下乡和“种文化”活动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一方面要深入开展“送”文化活动,在内容上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而“种”文化是在“送”文化基础上的一种创新和创造,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以比赛、表演、展示等为主要形式,搭建各类展示“种文化”成果的平台,充分展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成果。
第三,在开展文化先进评选活动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挥好文化遗产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传承发展、继承创新”的作用。
要注重对传统文化的精华和糟粕进行全面、科学的梳理,并对传统文化的精华进行现代阐释,跟随时代步伐进行扬弃和更新,运用现代传播技术进行推广,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走进大众、走进现代生活,成为人们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融合中领悟和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助推力”。世代相传的民间传说、乡规民约、民俗民风,都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其中蕴含着文明和谐进步的深刻哲理,完全可以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发挥好文化人才队伍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建设主体、第一资源”的作用。
首先,要加强专业文化人才队伍的思想建设,提高创作水平和责任意识。其次,要加强基层队伍的思想建设,提高他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感。要在文化人才队伍的培训中,突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通过组织知识竞赛、技能比赛、作品展示等,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激发他们的创作能力,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另外,还要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他们参与各级宣传文化部门组织的文化活动,依托社区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基层文化服务阵地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
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氛围,发挥好文化环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潜移默化、熏陶教育”的作用。
要形成良好的公共文化环境,加大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降低文化消费门槛,扩大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服务的范围;要形成浓厚的人文关怀氛围,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导向作用,推进人们在基本信念、基本价值、基本规范上形成共识,消除彼此之间的分歧和隔阂,增强归属感和向心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要形成强大的社会声势,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强大合力;要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转化为政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