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法国文化部长弗雷德里克·密特朗在布鲁塞尔欧洲委员会公布了一份名为《文化欧洲十诫》(Décalogue pour l’Europe de la culture)的声明,意在为“文化欧洲”建章立制。欧洲委员会文化、媒体、教育、青年和体育委员安德鲁拉·瓦西利乌(Androulla Vassiliou)与22个欧盟成员国的文化部长共同签署了这份声明文件。
文件仿基督教“十诫”形式,包括十条内容:
一、 文化欧洲代表所有欧盟成员国的民主价值观;
二、 文化欧洲有助于在多样发展与艺术和语言繁荣基础上强化欧洲的认同感;
三、 文化欧洲通过保障创作所需的资源及其成果的面世,确保创作的绝对自由;
四、 文化欧洲推动所有人,不论性别、年龄、出身、健康状况和社会地位,享有思想和艺术作品,以及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五、 文化欧洲保护创造者和作者合法取得正当报酬的权利,利用所有适当的措施打击可能危及他们权益的剽窃、伪造、盗用和滥用行为;
六、 文化欧洲鼓励作品在欧盟内外流通和展示,并设法确保活动组织和促进作品增值的所有参与者的行为符合法律和金融规范;
七、 文化欧洲以完全透明的精神,建立艺术市场经济和文化产业的良好治理规则。文化欧洲参与涉及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创新,以保证二者和谐发展,避免任何商业垄断;
八、 文化欧洲应对由数字革命引发的技术、金融和法律方面的挑战,促进作品的收集和传播,同时促进新的艺术表现形式的繁荣;
九、 文化欧洲呼吁加强学校课程、教学方法和各方关系的协调,以发展艺术教育,培养创作者;
十、 文化欧洲通过强调创造力、艺术和美是面向未来的根本性投资,即它们与就业一样,是个人和集体提升的关键,来致力于促使欧洲联盟保证文化和媒体项目所需预算,以满足欧洲人民的需求和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