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欧盟为提高成员国公民对欧盟的认同感,提出了建立“欧洲遗产标识”(European Heritage Label)的计划。2006年,欧盟部分成员国以政府间协议的方式开始实施欧洲遗产标识计划。至今,已有64处具有历史意义并有助于提高欧洲公民对欧洲一体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地点获得欧洲遗产标识,其中包括希腊雅典神庙,波兰格但斯克船港、法国罗伯特•舒曼故居等。
2009年,欧盟对“欧洲遗产标识”的执行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表明该计划具有很大潜力,如要充分发挥这些潜力,需要把欧洲遗产标识上升到欧盟层面来执行。欧盟委员会为此向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交了一份报告,该报告已于2011年5月18日获欧盟理事会通过,并交付欧洲议会审议。
欧委会官员强调,“欧洲遗产标识”计划是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名录》、欧洲理事会的“欧洲文化之路”等现有做法的有效补充,将提高欧洲公民对欧洲一体化的了解和认同,拉近欧盟和普通民众之间的距离,同时还有助于促进欧洲的文化旅游。该计划的工作重点不在遗产的保护和维护,而在宣传和推广。
但英国明确反对“欧洲遗产标识”计划。英国驻欧盟外交官表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遗产名录》已被证明行之有效,没必要再设立“欧洲遗产标识”。欧洲议会的英国议员称该计划是“欧盟树立欧洲一体化形象的徒劳尝试”,“欧盟为炮制欧洲一体化形象已不择手段”。英国常驻欧盟代表已拒绝在设立欧洲名录的最后一轮表决投票。
欧盟各成员国可自愿加入“欧洲遗产标识”计划。第一批获得认可的名单将于2013年公布,原已获得2006年版“欧洲遗产标识”的地点需重新申请以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