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民众欣赏“第三届代尔夫特中国文化展”
博尼范登博物馆
近期,荷兰出台了《国际文化政策框架2017—2020》,阐述了荷兰的国际文化交流观,分析了宏观背景环境,强调了国际文化合作的重要性,确认了未来国际文化政策的原则和目标,倡导全面认识文化固有的、社会的以及经济的价值,主张文化要针对社会问题提供全面解决方案。
文化呈现全球共享趋势
该文件引言部分以在荷兰举办的“迷失艺术节”以及相继在德国、俄罗斯举办的荷兰摄影师马丁·罗伊莫斯“战争之眼”展为例,强调国外艺术作品和他国历史滋养荷兰并带来新的影响、知识和形象;与此同时,荷兰艺术家和文化机构也是其他国家灵感和知识的来源之一。成功的国际文化合作需要多个利益相关者的紧密互动,这包括艺术界、公民社会组织、政府当局、城市和私人等。
文件认为,全球化社会的发展和趋势迫使政府时刻关注国际文化政策。
全球化和数字化扩大并改变了文化活动场景。人们体验、传播以及看待文化的方式不断变化,国家界限日益模糊,越来越多的艺术家、设计师和文化机构在全球层面运作,而网络和社会媒体则加速了文化全球共享,数字领域已经成为一个新的“会见场所”。
全球化发展带来了新形式的文化合作机会,文化活动得以超越疆界达到目标观众。个体艺术家或文化机构的本地网络和伙伴关系依然发挥作用,但更为重要的是需求端的国际伙伴,比如策展人、节目策划、艺术经纪人能否在荷兰找对“路子”,个人接触和网络同样不可或缺。
国际合作和知识共享,例如,合拍电影、翻译外国书籍、访问东印度公司在他国的档案等,是更广范围文化供给和项目成功的先决条件。荷兰政府当局和文化行业代表已经在多边和欧洲层面紧密工作,比如,与“创意欧洲计划”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合作。
人们愈加关注生活环境,城市和地方更加重视其文化定位和形象。作为2018年“欧洲文化之都”,荷兰小城莱瓦顿敏锐把握这一趋势,制定了一个带有国际视角的区域解决方案。世界范围看,有全方位的文化中心,比如伦敦、纽约,也有特定领域的文化中心,比如安特卫普的时尚、戛纳的电影以及威尼斯的视觉艺术。政府和文化行业都逐渐意识到文化在解决社会问题中的重要作用,比如可持续发展、人口老龄化和人权等问题。
强调中央政府干预作用
荷兰开始强调中央政府在国际文化交流中的角色。尽管目前很多国际文化伙伴的形成没有中央政府的干预,但是在文化供给不足或者机会尚不能完全掌握时,政府干预是必需的。中央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创造条件并作为提供便利者出现;艺术家负责艺术创造。
在国际文化合作领域,政府将在以下几个工作层面发挥作用:鉴于文化机构、艺术家和遗产专家缺少国际化和国际交流的知识,自身资源也不充足,政府要提供机制上的基础设施,比如通过使馆、基金和支持机构等鼓励交流、展示和合作并为其提供便利;一些文化交流伙伴或活动需要政府的介入,特别是在一些政府发挥文化政策决定性作用或者能够对文化生活施加强力影响的国家;需要加强整个艺术领域的可见度,集体国际推广不是艺术家个体或单个艺术机构所能完成的;文化可以作为外交使用。荷兰回顾了其2009—2014年的国际文化政策,认为荷兰已经建立国际声誉,取得一个更宽广的国际专业网络,这对于荷兰在国际层面竞争非常重要。
荷兰列出了10个国际文化交流的成功案例,其中两个关于中国,一是中荷签署合拍电影协议及“接触电影节”的举办,二是马斯特里赫特市博尼范登博物馆连续两年的系列中国当代艺术展。
荷兰政府认为,国际文化政策是一个涉及宽广范围行动者的复杂事务,咨询与“和谐化”是其成功实现的绝对先决条件。其坦承2009至2014年的国际文化政策对于问题的洞察以及政策选择的理性都不够充足。
荷兰政府强调,明确区分目标、结果和工具对于判断使用政策或工具是否有效至关重要;国际文化政策需要发挥地方城市的作用,但眼光不能局限在兰斯塔德城市组合,包括荷兰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和乌得勒支四大城市及其周围地区。
确定国际文化政策关键元素
国际文化合作服务于多重利益。国际文化交流有助于人才培养,在很多艺术领域,获取国际经验并以国际标准来衡量自身艺术水准,对于艺术家发展艺术技能和视野非常重要;有助于高质量的艺术实践以及艺术、创意产业和文化遗产方面的知识发展。可以说,文化行业包括艺术院校的国际气候变得愈加重要。
荷兰政府坦承,其过去几年的国际文化政策聚焦于文化的经济价值和文化出口,这一方案现在看来过于狭隘,对于更广范围的国际文化实践有失公平,文化不仅有其经济价值,其固有的、社会的价值同样重要。
荷兰2017—2020年国际文化政策制定的出发点是:政府要“打心眼”里明晰各个参与机构的位置,加强体系建设与指导;国家文化政策与国际文化政策的紧密联系非常重要,国际维度是荷兰国家文化政策的不可分离部分。荷兰分析、总结了其国际文化政策的关键元素,主要有:聚焦于文化固有的、社会的和经济的价值;强调交流、网络、互惠的重要性,国际文化政策远不是出口政策;构建体系而全面的国家战略,发挥荷兰国际文化合作中心作用,提倡更广范围的定制方案和领域内倡议活动;致力于发挥文化的国际作用,特别是“欧洲弧”区域;支持世界范围的文化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