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出台,《规划纲要》指出,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这对文化企业无疑是利好消息,但在这个过程中,文化企业不仅要思考如何抓住政策的大好机会,更需要在商业模式上下功夫。
商业模式是决定企业发展速度和高度的关键性因素,对企业未来的成长性和规模影响巨大。目前大多数文化企业的商业模式还不成熟,对市场的把握能力不强,对消费者的文化娱乐消费需求研究不够,这都是导致文化企业无法快速发展的核心原因。
什么是商业模式?商业模式是指一个完整的产品、服务和信息流体系,包括每一个参与者及其起到的作用,以及每一个参与者的潜在利益、相应的收益来源和方式。
为什么像华谊兄弟、华策影视、蓝色光标、宋城股份、奥飞动漫等企业能够获得资本市场的青睐,而大多数文化企业却无法面对股权投资机构的挑剔目光?其核心就是商业模式的差异。
文化产业的商业模式大致分为资源驱动型、产品销售型、平台运营型、代理型、设计制作型和连锁经营型等6种类型。
文化企业在设计和选择自己的商业模式时,需要考虑为客户提供什么样的价值,如何提供产品或服务,如何与客户建立紧密关系,如何管理核心业务,如何建立核心资源,需要什么样的合作伙伴以及成本构成和收入来源。
近年来,文化企业在商业模式设计与创新方面做了很多尝试,超越了原有的固定、死板的经营模式,部分优秀的企业借助商业模式的再造和创新实现了做大做强。如华谊兄弟、华策影视、小马奔腾、光线传媒等影视公司都脱离了单纯的影视投资或电视节目制作等单一的商业模式,在艺人经纪、广告经营、影片发行、商业活动几个领域布局,从而实现了行业资源的控制和竞争能力的提升。再如盛大文学,利用互联网平台获得大量网民原创的文学作品,进而捧红作品通过版权交易获得收入。
笔者认为,文化企业在商业模式上尚需注重几个问题:首先要注重研究消费需求的变革和趋势,设计创新性商业模式。当下文化产业各领域相互融合、借鉴的趋势很明显,如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载体对影视、动漫、电视节目作品的传播带来巨大变革,涌现出巨大商机。
此外,还要在核心业务的打造上多下功夫,力争创造出独特的、有核心优势的业务体系和产品。核心业务能力是企业重要的经营能力,企业如何组织外部资源和内部资源、如何提供产品和服务到达消费者、如何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消费者关系,都是企业能否长期持续发展的重点。
商业模式是动态的,打造商业模式的过程是一个持续创新、不断改善的过程。企业要时刻关注市场变化和消费者需求趋势,从而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作者系清华大学新经济与新产业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新元文化产业俱乐部秘书长)